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化

2024-05-18 23:45

1. 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化


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化

2. 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划重点:此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今年起,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原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14日      划重点,根据相关公告可得出:小微企业现行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5%、5%。

      依据:      一、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指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2.5%)。
      二、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指出      ,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原政策: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财税〔2019〕13号)原优惠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100-300万这个区间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由10%降到了5%。      注意,这里的5%和2.5%是减免后的实际税负,小微企业的法定税率仍然是20%,这里只是为了帮助大家理解,进行了简化,切不可混淆。所以,如果考试选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有20%,10%,5%,2.5%,那你选那个?肯定是选20%哈,这是法定的。      举例:      假如一个企业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300万应纳税所得额最多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呢?1100万(包含)的部分缴纳:      100*12.5%*20%=2.5万      2100(不包含)-300万(包含)的部分缴纳:      (300-100)*25%*20%=10万      总的只需要缴纳12.5万,实际税负12.5/300约等于4.17%。      而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由此可见国家多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力度有多大。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理解,附上图片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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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所得税为什么调整


所得税为什么调整

4.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调整为什么要调整

个人所得税的一个核心焦点是公平,但2011年9月前个人所得税税率并不公平,体现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所以,必须进行调整。
 
横向税率不平等
体现在被雇佣的人的所得(即工资、薪金所得)最高边际税率(45%)高于自由职业者(劳务报酬所得最高边际税率40%),自由职业者的最高边际税率高于老板(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35%),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横向明显不公。
纵向边际税率过高
从修正案看,5%和10%低税率的适用范围扩大,有利于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但除此之外,个税还应担负起更高的目标,即将培育中等收入阶层作为重要任务之一。这主要通过税率调整来实现。
首先,应纳税所得额介于5000-20000元/月的个人属于中等收入阶层。修正案提高他们的税率是不合适的,相反,适用税率应大幅度下调。
修正案提高了月应纳税所得额在8-10万元的税率,从40%上调到45%。这种做法也值得商榷。
月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的。但在2011年适用最高边际税率的不应该是10万元以上,而应大幅度上调。让月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适用45%的最高边际税率都有问题,那么再让月应纳税所得额在8-10万元的个人适用最高边际税率显然也是不合适的。为此,需要进一步调高最高边际税率适用的月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大幅度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是国际税收竞争的客观要求。目前中国在福利远差国际水平而工资薪金税率高于国际平均水平(33%),显然也不合时宜。

5. 调整所得税和所得税区别是什么?

1、调整所得税: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一个专有术语,它是为简化计算而设计的虚拟企业所得税额,计算的时候使用息税前利润,不需要减去利息费用。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2、所得税前者是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所得税是息税前利润。 3、所得税用于融资后分析,调整所得税用于融资前分析。拓展资料:一、调整所得税计算公式其计算公式为: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营业收入-增值税附加-经营成本-折旧-摊销-维持运营投资-建设投资+补贴收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二、所得税1、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2、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2、所得税(香港称“入息税”,中国大陆、台湾、日本和韩国称“所得税”,英文income tax)是税种之一,按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为课税单位。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课税率系统,例如有累进税率也有单一平税率多种。3、所得税,是指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总称。有些国家以公司为课税的称作企业课税,这经常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收入税,或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4、有些国家以个人收入课税的。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中仅只有巴林和卡塔尔这两个中东小国民众不用缴所谓的所得税。三、所得税主要特点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第四: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调整所得税和所得税区别是什么?

6. 什么是调整所得税

法律分析:调整所得税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一个特殊术语。这是一种虚拟的企业所得税,旨在简化计算。计算中使用了税前利息收入,不需要扣除利息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7. 什么是调整所得税


什么是调整所得税

8. 应税所得率的三大变化

调整应税所得率有以下变化:一、对行业进行了细化。《暂行办法》只分五个大行业规定应税所得率。由于大行业内部不同子行业的利润率差别较大,对大行业进行细分,这样更符合行业内部各个子行业的实际情况,也便于税务机关操作。二、适当降低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根据测算情况,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饮食业和娱乐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适当降低。三、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的规定执行,不得事先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没有变化记者:这次调整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否意味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负责人:这次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及时调整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使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更加符合税法精神和企业实际情况,得到了纳税人、基层税务机关和社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调整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并不是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没有变化。此次只是对一些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做了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并没有变化,就是说,实行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仍然是属于《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6种情形的纳税人。二、企业所得税税率没有变化。个别媒体报道调整部分行业应税所得率的消息时,由于不够了解有关情况,说成是国家税务总局调低八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这是不准确的,容易使纳税人造成错误理解。前面已经说明,应税所得率不是税率,调整应税所得率不是调整税率。虽然调低应税所得率的结果也会使企业少缴所得税,但与降低税率的性质完全不同,绝不能等同起来。调整应税所得率后,实行按应税所得率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仍应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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